■身分證正本及正、反面清晰影本各一份、六個月內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2張
(請於背面簽上姓名)、申請表、舊護照、退伍令或免役令正本(男)。*護照相片規格
※14歲以下無身份證者,需附戶口名簿正、影本或三個月內戶謄正、影本。
※未滿18歲者需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,並附上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。如父母離異需加附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戶謄正本。
※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須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辦事處辦理;若不便親自前往,可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「人別確認」後,始得委託代理人或旅行業者續向外交部代為申請護照。戶所不代送(領)護照申請案件。
※遺失補發需附「護照遺失申報表」正本。 |